問題詳情

12我國的大眾捷運法適用範圍為:
(A)僅適用A型路權系統
(B)可以適用A及B型路權系統
(C)可以適用於A、B、C三型路權系統
(D)僅適用於C型路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6775
統計:A(82),B(309),C(69),D(4),E(0)

用户評論

【用戶】漢酷‧達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完全與非完全專用道路>>A與B

【用戶】李逍遙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 3 條本法所稱大眾捷運系統,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導引之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依使用路權型態,分為下列二類:一、【完全獨立專用路權(A型路權)】:全部路線為獨立專用,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二、【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B型路權)】:部分地面路線以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僅在路口、道路空間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形時,不設區隔設施,而與其他地面運具共用車道。大眾捷運系統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者,其共用車道路線長度,以不超過全部路線長度」【1/4(四分之一)】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二項第二款之大眾捷運系統,應考量路口行車安全、行人與車行交通狀況、路口號誌等因素,設置優先通行或聲光號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