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是依據下列那一法律之規定訂定?
(A)教育基本法
(B)學校教育法
(C)國民教育法
(D)家長參與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7659
統計:A(210),B(7),C(172),D(4),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

王志宏】評論

第六條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一、學校校務經營計畫。二、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三、學校年度行事曆。四、學校輔導與管教方式、重要章則及其相關事項。五、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六、其他有助學生學習之資訊。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或學校不得拒絕。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訊。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協助成立全校家長代表大會,並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成立家長委員會。前項學生家長資訊之提供,其涉及家長個人資料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並應徵得該家長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