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當中民事保護令之聲請與審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緊急保護令不在此限
(B)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失效前得申請延長一年,並以延長一次為限
(C)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D)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 24 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
統計:A(0),B(2),C(2),D(1),E(0)

用户評論

【用戶】丸子

【年級】

【評論內容】第15條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民事保護令第十二條規定,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直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B)民事保護令第十五條規定,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失效前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C)民事保護令第十六條規定,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D)民事保護令第十八條規定,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 24 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 

【用戶】丸子

【年級】

【評論內容】第15條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民事保護令第十二條規定,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直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B)民事保護令第十五條規定,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失效前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C)民事保護令第十六條規定,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D)民事保護令第十八條規定,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 24 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