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verli Hung】評論
(B)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之入學方式,須經入學考試合格、甄試錄取、登記、分發或保送入學,其注意事項由各校自訂。(C)自學進修學力鑑定之範圍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D)同等學力之標準由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今年必上】評論
第 13 條國民小學補習學校無入學資格限制。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及各級進修學校之入學資格,以具有規定學歷,或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或具有同等學力者為限。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之入學方式,須經入學考試合格、甄試錄取、登記、分發或保送入學,其注意事項由各校自訂。第一項自學進修學力鑑定之範圍、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考試科目、應考資格、證書之頒發、撤銷、廢止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同等學力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