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據民法規定,權利義務的主體是「人」,下列何者並「不屬於」民法上所規定的權利義 務主體?
(A)高雄市政府
(B)私立龍騰中學
(C)董氏基金會
(D)228紀念公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4),B(1),C(1),D(1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