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淵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3條 一、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受教育之權。締約國公認教育應謀人格及人格尊嚴意識之充分發展,增強對人權與基本自由之尊重。締約國又公認教育應使人人均能參加自由社會積極貢獻,應促進各民族間及各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間之了解、容恕及友好關係,並應推進聯合國維持和平之工作。 二、本公約締約國為求充分實現此種權利起見,確認: (一)初等教育應屬強迫性質,免費普及全民; (二)各種中等教育,包括技術及職業中等教育在內,應以一切適當方法,特別應逐漸採行免費教育制度,廣行舉辦,庶使人人均有接受機會; (三)高等教育應根據能力,以一切適當方法,特別應逐漸採行免費教育制...
【用戶】小淵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3條 一、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受教育之權。締約國公認教育應謀人格及人格尊嚴意識之充分發展,增強對人權與基本自由之尊重。締約國又公認教育應使人人均能參加自由社會積極貢獻,應促進各民族間及各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間之了解、容恕及友好關係,並應推進聯合國維持和平之工作。 二、本公約締約國為求充分實現此種權利起見,確認: (一)初等教育應屬強迫性質,免費普及全民; (二)各種中等教育,包括技術及職業中等教育在內,應以一切適當方法,特別應逐漸採行免費教育制度,廣行舉辦,庶使人人均有接受機會; (三)高等教育應根據能力,以一切適當方法,特別應逐漸採行免費教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