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符。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Avita Lin】評論
本身不加蓋編號標誌
【劉品君】評論
消耗用品本身不加蓋編號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