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C)英法聯軍第二次鴉片戰爭,又稱英法聯軍之役,是西元1856年至1860年9月22日英國與法國欲謀取在華更大利益,以亞羅號事件及西林教案為導火索,組織英法聯軍入侵大清的戰爭,被認為是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延續;又被英國人稱為「亞羅號戰爭」、「英法對華遠征」或「第二次英中戰爭」。此次戰爭時是在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法國的波拿巴王朝時期、以及中國的清朝咸豐時期。1860年10月20日,清朝礙於劣勢,皆接受英法所提之一切要求。10月23日,額爾金、葛羅又要求增加續定條約內容,清朝均予以接受。英法聯軍與奕訢,除了完成《天津條約》的換約外,加訂了中英、中法《北京條約》,以為《天津條約》的補充。中英、中法《北京條約》於10月24日和25日簽訂完畢。中英、中法《天津條約》批准書亦同時互換。《天津條約》包括《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法天津條約》,是指西元1858年(清咸豐8年)清朝政府在第一次英法聯軍戰敗後與俄國、美國、英國、法國在天津海光寺所簽訂的一系列條約。對英國、法國清朝代表桂良和英法代表於6月26、27日簽約,各有56、42款,再加上附約。1.增開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台灣(今台南安平舊港)、淡水、打狗(今高雄港)、雞籠(今基隆港)、潮州(後改汕頭)、瓊州、南京及鎮江、漢口、九江為通商口岸。2.英法人士可在內地遊歷及傳教。3.英法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4.英法人士在華犯罪,享有領事裁判權。5.關稅由雙方協定,每十年修訂一次。6.雙方互派公使;外使可行西禮,並進駐北京。7.清朝賠償英國四百萬兩、法國二百萬兩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