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警察官為偵辦最輕本刑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需要時,向檢察官聲請同意後,即可調取通信 紀錄,不必向法院聲請
(B)違反本法之被害人於非財產上之損害,不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C)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因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損害賠償依本法規定外,不再適用民法及國家賠償法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5714
統計:A(2),B(0),C(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jda87326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11-1 條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偵辦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強盜、搶奪、詐欺、恐嚇、擄人勒贖,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而有需要時,得由檢察官依職權或司法警察官向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