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ancy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商業會計法第2條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依據民法之規定,則可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兩種:(1) 社團法人:係以「人」為基礎的集合,可區分為: A. 營利法人(如:公司)。 B. 非營利法人(如:中間社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2) 財團法人:係以「財產」為基礎的集合,且一律為公益性質。
【用戶】Nancy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商業會計法第2條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依據民法之規定,則可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兩種:(1) 社團法人:係以「人」為基礎的集合,可區分為: A. 營利法人(如:公司)。 B. 非營利法人(如:中間社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2) 財團法人:係以「財產」為基礎的集合,且一律為公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