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in Chen】評論
題目有問題ㄟ 法規裡 在職進修是權力喔 部是義務( 又不是每個人都要在職進修) 靜修研習 才是 權利也是義務
【volleyball317】評論
好怪~進修可以不用,不是嗎?
【Alan Liao】評論
教師法裡有一條義務: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權利是: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進修"等於"在職進修"嗎?進修可以是研習之類的??請高手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