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之規範,專聘教師連續任滿六年,且在中央主管機關應全額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第二專長學分班,取得第二專長,表現優良者,得一次再聘幾年或依其意願參加專任教師甄選,並予以加分優待:
(A)二年
(B)四年
(C)五年
(D)六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35,B:17,C:9,D:39,E:0

難度: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