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我國綜合所得稅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綜合所得稅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有捐贈、B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D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A房屋租金支出、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政治團體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支出與私立學校法規定之捐贈等13項。 from:1223 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 › national › ded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