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以下法律行為何者是附停止條件?
(A)甲於五月一日已通過考試取得駕照,乙不知,於五月三日見甲時,向甲表示:若甲取得駕照,即送甲一台二手轎車
(B)我的兒子結婚時,您應即返還所借公寓
(C)租約中約定,終止租約應早一個月通知
(D)甲向乙批發運動服,約定月底結算貨款,有出售者算錢,未出售者退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6705
統計:A(50),B(45),C(22),D(203),E(0)

用户評論

Ivy.m】評論

求解B是解除條件?

金榜題名】評論

停止條件:條件達成生效解除條件:條件達成失效

波波】評論

停止條件 VS 解除條件一、停止條件: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尚未生效,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如果妳這次考試有進步,我就贈與一台手機給妳。贈與的法律行為尚未生效,要等到女兒考試進步了(這就是停止條件成就),贈與才會生效。二、解除條件:民法第99條第2項規定: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我贈與一台手機給你,但如果這次考試退步,手機就要還我。贈與的法律行為已經生效,女兒已經拿到手機,但如果考試退步了(這就是解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