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4.(※) 日本A公司在台未設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對我國乙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取得收入$1,000,000,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經財政部核准按收入15%為所得額,則乙公司給付時應扣繳多少稅款?
(A)$30,000
(B)$37,500
(C)$15,000
(D)$22,500。〈所88、98-1〉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5385
統計:A(80),B(13),C(22),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租稅客體
用户評論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100萬*0.15*0.20=3萬,扣繳率改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