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何種憲法訴訟案件之判決,應本於言詞辯論為之?
(A)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B)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C)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D)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5條:「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或依第二十一條但書為裁判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