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滋米】評論
預算法第74條
【Anna】評論
第七十二條規定轉入下年度之應付款及保留數準備,應於會計年度結束期間後十日內,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分別通知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