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的救濟程序?
(A)復審
(B)訴願
(C)申訴
(D)再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8449
統計:A(102),B(773),C(5),D(41),E(0)

用户評論

akumo2001】評論

訴願有訴願法

林銷】評論

救濟程序不同:懲戒案件之議決如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等情形,原移送機關或受懲戒處分人,得移請或聲請再審議。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或考績丁等以下之考績結果之懲處處分,得申請申訴、再申訴。如為免職處分或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事件,得申請復審及再復審;不服再復審者,依司法院釋字第243號解釋,並得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