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hong.liao】評論
第14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交通部核定。前項以外郵件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各類郵件之資費各類郵件之資費非均應由交通部核定
【徐雅香】評論
依據107年12月5日修正郵政法第14條修改為:第六條第一項限由中華郵政公司或受其委託者遞送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