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所指出的:針對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幾條規定之限制?
(A)第21 條
(B)第 108 條
(C)第 158 條
(D)第 164 條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9836
統計:A(35),B(40),C(69),D(100),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小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比較(C)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164條規定之限制。前述規定係出自下列何者? (A)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B)國民教育法  (C)憲法增修條文  (D)教育基本法

【用戶】我可以!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 158 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第 164 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

【用戶】黃小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比較(C)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164條規定之限制。前述規定係出自下列何者? (A)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B)國民教育法  (C)憲法增修條文  (D)教育基本法

【用戶】我可以!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 158 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第 164 條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