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幾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A)二歲 (B)三歲 (C)四歲 (D)五歲修改成為1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幾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A)二歲 (B)三歲 (C)四歲 (D)五歲
【Lee Yvonne】評論
勞基法 第52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性平法 第18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