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之進項稅額得以扣抵銷項稅額?
(A)營業人用於交際應酬之貨物
(B)營業人購入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
(C)購入自用之乘人小客車
(D)營業人購入貨物捐贈政府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7746
統計:A(14),B(22),C(14),D(642),E(0)

用户評論

Tina櫻】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9: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B) 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A)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C)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