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陳先生於民國101年7月份死亡,其遺產中有一筆公告現值300萬元、市價600萬元的土地,此筆土地乃陳先生於民國93年8月份繼承而得,且當年已繳納遺產稅。試問此筆土地應計入陳先生遺產總額的數額為何?
(A)無須計入
(B)120萬元
(C)180萬元
(D)24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7732
統計:A(68),B(105),C(227),D(5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需記入遺產總額

用户評論

筱君】評論

參考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121105844被繼承人死亡前已納遺產稅者,按年扣除80%、60%、40%、20%。前6年:可扣除80%(不計入遺產)前7年: -60%

拜訪】評論

補 充 : 依 遺 產 及 贈 與 稅 法 第 17 條 第 7 款 規 定 : 被 繼 承 人 死 亡 前6 至 9 年 內 , 繼 承 之 財 產 已 納 遺 產 稅 者 年 遞減 第 6 年 80 %第 7 年 60  %第 8 年 40 %第 9 年 20 % 陳先 生 於 民 國 93 年 8 月 份 繼 承 而 得陳先 生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份 死 亡 該 遺 產 是 101 年 7 月 死 亡 開 始 回 推 至 93 年 8 月 剛 好 是 7 年 未 滿 8 年 故 第 7 年60  % 3 0 0 萬元 * 6 0 %  =1 8 0 萬 元

Aurora Chang】評論

請問這題與圖片中這題有何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