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830155】評論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 14 歲以上未滿 15 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第44條(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相關罰則】第2項~§77﹝1﹞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2﹞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