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有關於「勞動基準法」中規定之勞工權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勞工繼續工作 4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之休息
(B)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C) 14 歲以上未滿 15 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D)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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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0830155】評論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 14 歲以上未滿 15 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第44條(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相關罰則】第2項~§77﹝1﹞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2﹞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