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指之行政機關?
(A)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B)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C)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D)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孤獨一匹狼】評論

經常考~<重要法條~行政程序法第 3 條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二、司法機關。三、監察機關

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3 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二、司法機關。三、監察機關。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C)屬於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