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保險公司可以規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後必須再存活一固定期間以上,才有資格領取保險金,此稱為
(A) 共同災難條款
(B) 融通給付條款
(C) 生存者條款
(D) 優惠讓與條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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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vick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共同災難條款:①共同災難如空難、船難等,由於很難確定死亡順序,故有此規定②只要第一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死於一次事故中,不論誰先死,誰後死,還是同時死亡,都認定第一受益人先死,被保險人後死,保險金不是歸第二受益人(保單指定有第二受益人情況下),就是歸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的繼承人享受③此屬於受益人條款,受領壽險保單保險金的權利,通常是受益人其後死於被保險人④常見的短暫生存者情況,即受益人後死於被保險人的期間很短⑤如果保險金以一筆金額支付,而沒有第二順位受益人,則不論最後決定何人後死,保險金終將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遺產支付⑥許多保險公司通常使用生存者條款(時間條款/survivorship clause),規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後必須再存活一個固定期間以上,才有資格領取保險金⑦此條款加上次順位受益人的指定,當可避免保險金進入保單所有人/被保險人、或原始受益人的遺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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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共同災難條款:①共同災難如空難、船難等,由於很難確定死亡順序,故有此規定②只要第一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死於一次事故中,不論誰先死,誰後死,還是同時死亡,都認定第一受益人先死,被保險人後死,保險金不是歸第二受益人(保單指定有第二受益人情況下),就是歸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的繼承人享受③此屬於受益人條款,受領壽險保單保險金的權利,通常是受益人其後死於被保險人④常見的短暫生存者情況,即受益人後死於被保險人的期間很短⑤如果保險金以一筆金額支付,而沒有第二順位受益人,則不論最後決定何人後死,保險金終將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遺產支付⑥許多保險公司通常使用生存者條款(時間條款/survivorship clause),規定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後必須再存活一個固定期間以上,才有資格領取保險金⑦此條款加上次順位受益人的指定,當可避免保險金進入保單所有人/被保險人、或原始受益人的遺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