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翻譯(每題5分,共10分)
【題組】1. 竹喧歸浣女,蓮動下漁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2532
統計:A(176),B(3634),C(188),D(3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論理解釋:

用户評論

【用戶】Amy Chi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18 號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為憲法第七條所明定。其依同法第十八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在法律上自亦應一律平等。惟此所謂平等,係指實質上之平等而言,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本院釋字第二0五號解釋理由書足資參照。且其基於合理之區別對待而以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所為之限制,亦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比例原則之要求。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一日制定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改列為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臺灣地區...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18

【用戶】賴韋成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憲不能審查,那為何會有「釋字」,所以(b)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