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有關立法院與監察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監察院設審計長,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監察院及其所屬人員,得應立法院各委員會之邀請,到會備詢
(D)立法院一般職員如有違法失職情事,監察院得對之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961
統計:A(13),B(531),C(92),D(68),E(0)

用户評論

Aspen Chiu】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104條規定,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第105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3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豬如】評論

C為何對??三院不是可以不受到邀請嗎??

陳蓉儀】評論

是指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及三院所屬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非得邀請之範圍內

易君博】評論

C 是在憲法第6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