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 Shuhui】評論
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禁其三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各級車類駕照。甲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因休息時駕駛重型機車外出拒絕酒測被吊銷各級駕照,而無法繼續工作。依據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關於前述規定之合憲性,何者最為正確? (A) 系爭規定未涉及人民之工作權,因我國採抽象審查,甲的工作權受限制為個案事實 X 釋字第 699 號理由書(部分節錄):⋯⋯系爭規定之處罰,固限制駕駛執照持有人受憲法保障之行動自由,惟駕駛人本有依法配合酒測之義務,且由於酒後駕駛,不只危及他人及自己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亦妨害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是其所限制與所保護之法益間,尚非顯失均衡。縱對於...
【n318013771125】評論
系爭規定雖不違反比例原則,惟立法者宜本...
【陳芳榆】評論
(b) 系爭規定所採手段,具有杜絕此種僥倖心理,促使汽車駕駛人接受酒測之效果,且尚乏可達成相同效果之較溫和手段,自應認系爭規定係達成前述立法目的之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