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偶爾上來看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第 3 條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定之。
【用戶】Sony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8條(課程綱要訂定及實施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研究發展及審議,準用高級中等教育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