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遙】評論
☯在我國涉及販毒而遭警方逮捕,有關嫌犯人權保障的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 (B)①②③➡①警方應於逮捕嫌犯時對其進行「權利宣告」。②嫌犯有權拒絕夜間偵訊。③嫌犯有權拒絕回答警察的訊問~(嫌犯具有緘默權)④對嫌犯的羈押原則上應由法官裁定(要由法官開押票,才可對對嫌犯進行羈押,沒有例外),若出於急迫可由檢察官裁定※羈押是絕對法官保留 ,無論於偵查中或審判中,法院為決定羈押之唯一機關。⑤嫌犯於警察偵訊時坦承犯罪犯罪未被發覺前主動向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坦承犯罪,即符合「自首」要件~(自首可以減刑)※若犯罪案件巳被發現,主動向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坦承犯行,只能算是「投案」~(投案不符合減刑要件)
【寂寞行星】評論
羈押是絕對法官保留 ,無論於偵查中或審判中,法院為決定羈押之唯一機關。自首要件(一)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二)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