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甲公司100%持有乙公司(未上市櫃),於持有一年內將乙公司之全部股份售出,乙公司股權價值100%由我國境內房屋組成。股份售價1億元,取得成本6,000萬元,假設無其他必要成本費用。請問此項交易的所得稅額為多少?
(A)0元
(B)800萬元
(C)1,400萬元
(D)1,8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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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inter】評論

所得稅法第24-5條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營利事業依前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依土地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按下列規定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由營業代理人或其委託之代理人代為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