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A---考試院B---地方政府C---法務部D---監察院
【每天目標100題】評論
司法院司法院,不是法務部
【月兒】評論
171.我國憲法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採「均權制度」,其中具有因地制 宜性質的事務由地方負責。依此規定,下列何種事項是屬於地方政府的職權? (A)招考公務人員→考試院(B)發放老人年金→地方政府(C)增設地方法院→司法院(D)彈劾失職官員→監察院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法學各論236題憲法2#3359
【Peter】評論
2016年 台北市沒有 發放重陽節 敬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