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瑜君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轉介前的介入應該屬於心理衛生三級階段的次級預防以上的介入,其應定位於由合格的輔導教師、心理師或醫師,針對學生的問題所設計的個別輔導策略,包括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或醫院所提供的藥物或心理治療,不應指學校所推行的非專業的輔導工作,例如:義工輔導、認輔、宣傳性活動或輔導活動等。By高師大特教所 蔡明富教授-嚴重情緒障礙認識與輔導
【用戶】Rosemary Lio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導師在期初填寫班級關懷申請表時,其中一項就是填寫是其他教師認輔或是輔導室介入會填寫到輔導室介入的學生多半是問題行為達導師與科任無法勝任的程度
【用戶】hyr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認輔制度 有效教學與輔導學生已為教師的兩大天職,認輔制度係教師參與輔導工作的最重要途徑。教育部為整合專案輔導工作,並鼓勵教師直接參與學生輔導,認輔制度的推動,希望二十萬位中小學教師均能全部參與,每一位教師皆願意在學校中,認輔一至二位學生,形成為學校個別輔導學生的主要形態,奠定學校輔導工作的最核心基礎。資料來源:http://2d3d.naer.edu.tw/2d/citizan/teach/teach_020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