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對於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房屋稅課徵之敘述,何者錯誤?
(A)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課稅
(B)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加徵空屋稅
(C)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規範,以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稅
(D)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規範,以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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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國內實施情形 依照我國目前的《房屋稅條例》,是沒有「空屋稅」法源依據的,也就是不修法就無法課徵。 目前僅台北市政府有針對空置房屋,明定其課徵稅率: 起造人(建商)持有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稅率為2%。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國內實施情形 依照我國目前的《房屋稅條例》,是沒有「空屋稅」法源依據的,也就是不修法就無法課徵。 目前僅台北市政府有針對空置房屋,明定其課徵稅率: 起造人(建商)持有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稅率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