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網路世界充斥不實資訊,假消息、假新聞也隨之猖獗。為對抗假新聞,政府部門紛紛在官網設立澄清專區。立委日前也提案修法,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中「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改為「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引發大眾對言論自由的爭議。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諮議委員會召集人鄭瑞城表示,「假新聞」是透過個人或組織,為了政治目的或個人利益,製造、傳遞不正確的新聞;但有時也可能是過失、惡作劇、諷刺他人的訊息,因此假新聞難以定義,如要修法,恐難取得共識。
    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認為,立委將處罰重點放在傳播者身上,恐危及言論自由。且《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裁罰者是行政機關,由執政者判定言論,可能引發寒蟬效應,身為第四權的媒體,其監督政府的功能同樣會受影響。鄭瑞城說,如果言論涉及謠言、誹謗、隱私及國家安全等,目前都有相關法令加以管制,可適用於大部分的假新聞。只針對新聞媒體的法令,存在箝制新聞、言論自由的疑慮,在民主國家容易引起爭議。從自律做起,培養公民的媒體素養,讓大眾具備分辨假新聞的能力,是比較好的作法。
    胡元輝指出,民主發展較成熟的歐美國家,僅少數採立法管制假新聞,如德國的《網路執行法》二 0 一八年上路,規範社群平臺業者自律,如經民眾申訴、檢舉有假新聞,且未在時限內刪除,政府才會罰款;與我國立委直接處分假新聞傳播者的提案相比,對言論自由的傷害較小。但內容由平臺認定,可能產生自我限縮的情形,在德國仍引起言論自由的爭議。
    我國日前成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與公共事務相關的訊息或新聞,即將與臉書、谷歌、Line 等社群平臺合作,未來民眾能向平臺檢舉假新聞,經中心查核後,於官方網站及合作平臺分享查核結果。胡元輝強調,建立澄清專區,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做的事,但仍需要第三方的事實查核機制,作為制衡力量。 ,包括多方尋找訊息來源並加以比較,查看消息來源是否曾作假,以及消息方是否意識形態強烈等。
                                                                              改寫自李琦瑋《言論自由下,如何打擊假新聞》
【題組】36.依文意發展,文末畫線處應填入下列何者?
(A)他也提出辨識假新聞的方法
(B)他嚴厲譴責假新聞的散播者
(C)媒體必須擔負起申訴的責任
(D)政府在這之中位居重要地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