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會計法規定,臺北市政府總會計報告與其公庫出納終結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下列何者負責核對並製表解釋之?
(A)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B)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C)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D)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0964
統計:A(0),B(35),C(144),D(5),E(0)
用户評論
【用戶】Yu1228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90 條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及特種基金等主管機關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