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在下列何種情況下不得編製合併報表?
(A)子公司移轉資金給母公司之能力受到長期嚴重之限制
(B)母公司與子公司皆非投資個體,且其營業性質不同
(C)母公司及子公司皆為投資個體
(D)購入之子公司擬於 12 個月內出售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學者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根據IFRS10 A38 B85E若投資個體(母公司)有一子公司子公司非投資個體→則應將該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若子公司本身係投資個體→母公司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子公司(即不得使用權益法納入合併報表,而是應該認列為FVPL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