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若丁起訴請求乙、丙連帶給付新臺幣 200 萬元整,理由說明乙、丙因醫療疏失,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問:法院對於債務不履行之請求權,是否有闡明之義務?若法官未闡明債務不履行請求權,而判決原告關於侵權行為之請求權敗訴確定後,原告就同一事實另依據債務不履行起訴主張損害賠償,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1953
統計:A(294),B(234),C(3793),D(1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機關

用户評論

【用戶】pei-ji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22條自然人、法人、中央及地方機關、非法人之團體,有當事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