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sa】評論
審計法第 65 條 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 二 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三 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 四 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五 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
【Allbee Ya】評論
(A)財務狀況及經營效能為審計機關辦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