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有關保付支票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保付支票係由付款人擔任與匯票承兌人相同之責任
(B)付款人簽名保付後,發票人免除其責任,但背書人不免除其責任
(C)付款人僅得於存款人之存款額度內爲保付,違反者科以罰鍰
(D)付款人不得於原信用契約約定額度以外爲保付,違反者科以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0526
統計:A(2),B(27),C(1),D(4),E(0)

用户評論

【用戶】JollyHugo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 138 條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後,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付款人於支票上已為前項之記載時,發票人及背書人免除其責任。付款人不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違反者應科以罰鍰。但罰鍰不得超過支票金額。依第一項規定,經付款人保付之支票,不適用第十八條、第一百三十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