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股票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擬出售公司位於市中心商業區的土地一筆,此為公司僅存之重要財產,並列為今年股東會議案,公司章程對財產處置程序並無特別規定,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議案
8 乙為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B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乙擬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以自行書寫之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現行實務見解認為其委託合法(B)乙先委託丙,後再委託
9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章程所訂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5 億元,實收資本額為 3 億元,A公司已累積法定盈餘公積 1 億元,無其他公積,A 公司去年營運遭遇首次虧損共計 3,000 萬元
10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及員工酬勞之敘述,依公司法規定及實務見解,何者錯誤?(A)公司依其業務之性質,自設立登記後,如需 2 年以上之準備,始能開始營業者,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得依章程之規定,於開
11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請問:以下何項買回目的,符合公司法之規定?①轉讓股份予員工 ②配合附認股權公司債,作為股權轉換之用 ③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
12 A 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均已辭任,股東會亦無選任清算人,經該公司債權人聲請法院選派甲律師為清算人,下列關於 A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敘述,何者錯誤?(A)甲律師得由股東會決議解任 (B)法院得因監察
13 A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 A 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為 60 萬股,甲當選董事時持股 1 萬股。就任董事後,深覺公司前景可期再買進 20 萬股,但事後因家人緊急就醫需龐大金錢支出,遂出賣持股 10
14 甲任職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監察人,下列權限,何者非屬公司代表權之類型?(A)列席 A 公司董事會並陳述意見(B)查核 A 公司表冊時委託會計師協助(C)監督 A 公司業務之執行
15 股東行使股東提案權提出以下那些議案,公司必須列入開會通知?(A)修改公司章程選舉董事、監察人的方法,由累積投票制改為直接投票制(B)任期屆滿前,改選全體董事、監察人(C)為解決高階經理人薪酬過高
16 關於再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B)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C)於原保險契
18 下列有關保險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A)定額保險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一定價值之保險契約(B)為避免事故時發生爭議,財產保險多為定值保險(C)因人身無價,人身保險均為不定值保險與不定額保險(D)財
19 A 銀行與 B 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約定銀行職員如有侵占公款,B 保險公司應予以理賠。甲任職於 A 銀行,乙為甲之人事保證人,今甲侵占公款百萬臺幣,B 保險公司賠付後,依保險法第 53 條向乙
20 甲參加 A 公司之彩色粉塵派對活動,因 A 公司人員用火不慎,導致甲受有嚴重燒燙傷,A 公司就該活動已向 B 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若保險契約無特別約定,B 保
21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如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依保險法第 98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得為下列何種主張?(A)解除契約 (B)契約自始無效 (C)不負保險責任 (D)請求損害賠
22 保險人於承保前,如未查明保險標的物之市價超額承保,下列關於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契約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保險契約效力自始無效(B)要保人因給付較高保險費,故得主張給付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保險
23 甲以其子乙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附加傷害醫療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如於 14 歲身亡時,保險人不負給付死亡保險金之責(B)乙如於 16 歲身亡時,保險人負給付死亡保險金之責(C)乙如
24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日額型健康保險,投保 4 個月後,經醫生檢查發現罹患大腸癌第四期,住院治療,共住院 10 日,惟確診前甲並無任何大腸癌跡象。嗣後,甲向保險人請求給付 10 日之住院醫療保
25 下列有關保險業訂立保險金信託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信託契約之受益人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B)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C)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D)保險業辦理
26 甲簽發本票一紙與乙,其上記載到期日為民國 102 年 2 月 30 日,乙隨即背書轉讓丙,丙於同年 3 月2 日提示未獲付款,丙乃訴請甲、乙連帶給付票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本票到期日為曆法
27 甲簽發未載發票日之支票數張交予乙,並已決定以嗣後每月之 15 日為發票日,囑託乙逐月照填一張,以完成發票行為。依實務見解,此類票據之效力如何?(A)我國法並不承認空白票據,故縱乙完成填載發票日,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簽發本票時不慎將金額誤寫為新臺幣 2 萬元整。若乙將該本票轉讓予善意之丙,且丙有給付乙新臺幣 1 萬 9 千 5 百元作為取得該
29 若匯票上記載付款人為甲,票載金額為新臺幣 10 萬元整、到期日為民國 105 年 3 月 1 日。甲知執票人為乙,乃提前於民國 105 年 2 月 28 日對乙付款,但僅願支付新臺幣 5 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