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有 A 地,與乙公司簽訂工程承攬契約,由乙負責在甲之 A 地上興建停車場,供甲日後經營停車收費業務之用。乙嗣後與丙公司另簽訂工程次承攬契約,將工程中機械停車位部分工程,轉包由丙負責施作。工程完工
二、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甲、乙、丙三人未經丁同意,擅自將 A 地出賣並移轉所有權於丙。丁發現其事後,主張依民法第 819 條第 2 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
三、甲年事已高,名下有大批不動產,為免他日身故後子女爭產,乃商請好友乙、丙、丁三人在場見證,由甲親自以言語口述遺囑意旨,乙負責依甲之口述內容草擬遺囑,丙負責在甲面前頌唸並說明遺囑內容及相關意涵,丁則始
一、甲對乙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命乙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主張甲於某日以價金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向乙購買 A 地,因乙拒不辦理過戶,故提起本訴。【題組】⑴乙抗辯甲僅付價金 500 萬元,且
【題組】⑵在訴訟繫屬中,乙以買賣為原因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甲主張乙、丙間之買賣及移轉係屬通謀虛偽而無效。如法院經本案審理後,認定甲之主張屬實時,應如何裁判?該判決確定時,其既判力或執行力是否
二、甲因乙欠債不還而找乙理論,乙置之不理,甲憤而痛毆乙後離去,乙之母親丙回家見乙受傷情形嚴重而問乙發生何事,乙將其如何被甲痛毆之經過情形詳細告知丙。嗣甲深感後悔痛毆乙,酒後對其好友丁吐露如何痛毆乙之過
三、甲、乙二人共同無故侵入甲父 A 之住宅,同時對 A 及其友人 B 二人詐欺取財。試問:A 對乙無故侵入其住宅部分提出告訴,其效力是否及甲所有犯行及乙對 A、B 二人之詐欺取財犯行?檢察官得就甲、乙
一、甲於其所有土地,興建三層樓之透天厝,右側蓋車庫一間。房內鋪設櫻桃木地板,並於二樓主臥室旁,設書房一間,並放置活動式之書桌及書架。三樓設佛堂及陽台。為晾曬衣物,設屋頂平台。試問:本題中何物屬於該透天
二、甲女年 17 歲,未婚,原與父母同住在臺中市。北上就讀某高級中學,與同學乙租屋同住於新北市。甲在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允許時,所為下列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請附理由詳加論述之。【題組】⑴甲以其法定代理人所
【題組】⑵乙因想換新上市之智慧型手機,授權室友甲以 3,000 元出賣其舊手機。甲如未對買受人說明該舊手機之所有人,逕以自己名義,與丁約定出賣手機,當場給付 3,000元價金,且交付該手機給丁。(13
三、甲與乙二人是鄰居。一日甲在家聞到從乙家發出的燒焦味,甲從乙家窗戶看進去,看見臥室已經竄出火苗。甲按乙家門鈴,無人應門,甲擔心乙的安危,也怕火勢蔓延,遂持鐵條將窗戶打破,進入屋內將火勢撲滅。甲在打破
四、司機甲於夜間駕駛小貨車行經某路段,因闖紅燈而撞上穿越馬路的乙。甲為了怕被發現撞傷人被追究刑責,遂將受傷昏迷的乙搬到自己貨車上,開往郊區,將乙放在一處路邊草叢而離去。最後乙因流血不止而死亡。試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