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規劃服務,其服務內容已包括測量、地質調查、土壤調查與試驗、水文氣象測量及調查、材料調查及試驗、模型試驗及其他調查、試驗或勘測等項目,其服務費用不得超過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
49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替代方案、工程設計及施工可行性之審查服務費用,得由機關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行估算,如需加計,不受附表所列百分比上
11 保固期內發現瑕疵,應由廠商於機關指定之期限內負責免費無條件改正。逾期不為改正者,按主管機關訂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內容,機關採行下列措施,何者最不適當? (A)逕為處理,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B
1226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之履約連帶保證廠商經機關通知履行連帶保證責任而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仍應將事實及理由通知該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A)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