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政府採購法第86條所稱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係指:(A)曾任實任法官、檢察官或行政法院評事者。 (B)曾執行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或其他與政府採購有關之專門職業人員業務五
21. 廠商不服申訴審議判斷之結果者,得於審議判斷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 (A)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B)所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C)所轄之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訴訟。(D)招標機關之上級
22.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規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之門檻為: (A)公告金額以上。 (B)查核金額以上。(C)不論金額大小。 (D)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28. 有關申訴,下列何者為非: (A)自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提出。(B)應具申訴書,並由申訴廠商簽名或蓋章。 (C)申訴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 (D)申訴之提起,以申訴廠商寄出申訴書之
33.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為正確:(A)調解程序以不公開為原則。 (B)調解過程中,採購程序應暫停。 (C)機關得拒絕廠商申請之調解。(D)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請求參加調解程序時,機關不得
35. 廠商與台北市工務局產生採購履約爭議時,得向:(A)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B)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C)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D)行
36.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為非?(A)申訴事件,在為實體審查前,應先繳納審議費用。(B)關於招標文件之申訴事件,未投標之廠商亦得提出。 (C)申訴事件,應先為實體審查,其無不受理之情形者,再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