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1 「分期付價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關於分期付價買賣解約扣價約款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
【評論內容】解約扣價約款之限制:1.意義: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民法第390條.....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0 設甲於下列情形,何者因不具主觀歸責事由,而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A)甲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致所承租之房屋失火滅失,不能返還予出租人(B)甲雖極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惟其所承運之運送物仍遭歹徒竊取
【評論內容】(A)選項出自434,係要求承租人因重大過失始須對於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分期付價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關於分期付價買賣解約扣價約款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
【評論內容】解約扣價約款之限制:1.意義: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民法第390條.....
【評論主題】35 甲在債務人乙地上享有新臺幣(以下同)1,000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債權經確定後為800萬元,其後乙因遲延給付發生利息計20萬元,實行抵押權之費用共計8萬元,甲實行抵押權應得優先受償金額為多
【評論內容】民法第881之2條
【評論主題】50 設甲於下列情形,何者因不具主觀歸責事由,而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A)甲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致所承租之房屋失火滅失,不能返還予出租人(B)甲雖極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惟其所承運之運送物仍遭歹徒竊取
【評論內容】(A)選項出自434,係要求承租人因重大過失始須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非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即須負責.
【評論主題】21 「分期付價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關於分期付價買賣解約扣價約款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
【評論內容】解約扣價約款之限制:1.意義: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出賣人於解除契約時,得扣留其所受領價金者,其扣留之數額,不得超過標的物使用之代價,及標的物受有損害時之賠償額(民法第390條).2.要件: (1)當事人須有約定 (2)必須由出賣人解除契約 (3)扣留數額本條所定最高數額3.(B)選項解除權之主體包括出賣人及買受人,要件(2)不符,故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