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在債務人乙地上享有新臺幣(以下同)1,000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債權經確定後為800萬元,其後乙因遲延給付發生利息計20萬元,實行抵押權之費用共計8萬元,甲實行抵押權應得優先受償金額為多少?
(A)800萬元
(B)820萬元
(C)828萬元
(D)808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9524
統計:A(24),B(35),C(192),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最高限額抵押權、共有物之割之請求、方法、效力、抵押權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第 881-2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人就已確定之原債權,僅得於其約定之最高限額範圍內,行使其權利。前項債權之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與前項債權合計不逾最高限額範圍者,亦同。

Nai Han Chen】評論

民法第881之2條

布蕾】評論

第 881-17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除第八百六十一條第二項、第八百六十九條第一項、第八百七十條、第八百七十條之一、第八百七十條之二、第八百八十條之規定外,準用關於普通抵押權之規定。本題適用第八百六十一條第一項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行雲流水】評論

適用第八百六十一條第一項抵押權所擔保者為原債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