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北極熊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①第二百四十七條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確認證書真偽或為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亦同。前項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以原告不能提起他訴訟者為限。本項甲應列丙公司為被告,且其訴訟標的為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可提給付訴訟,直接訴請丙公司返還所有物,按民訴§247II不得提起確認訴訟②撤銷受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此撤銷權為形成權,經當事人一方行使即生效力,不需以訴訟之方式為之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關於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訴之利益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繼承人之一訴請其他共同繼承之人協同辦理繼承登記,為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B)分割共有物之訴,原告除訴請分割共有物之外,一併訴請他共有人應將佔用原告分得之土地交付,係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C)共有人之一為原告,以反對分割之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被告(非以其他共有人全體為被告),所提起之分割共有物之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D)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要件之訴,法院應以訴無理由駁回原告之訴公職◆民事訴訟法- 93 年 - 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法制 民事訴訟法 答案:C所謂訴之利益,指原告有起訴的必要性或利益。建立此概念的目的,是要...
【用戶】北極熊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①第二百四十七條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確認證書真偽或為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亦同。前項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以原告不能提起他訴訟者為限。本項甲應列丙公司為被告,且其訴訟標的為.....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關於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訴之利益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繼承人之一訴請其他共同繼承之人協同辦理繼承登記,為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B)分割共有物之訴,原告除訴請分割共有物之外,一併訴請他共有人應將佔用原告分得之土地交付,係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C)共有人之一為原告,以反對分割之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被告(非以其他共有人全體為被告),所提起之分割共有物之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D)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要件之訴,法院應以訴無理由駁回原告之訴公職◆民事訴訟法- 93 年 - 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法制 民事訴訟法 答案:C所謂訴之利益,指原告有起訴的必要性或利益。建立此概念的目的,是要...
【用戶】Jam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於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訴之利益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繼承人之一訴請其他共同繼承之人協同辦理繼承登記,為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B)分割共有物之訴,原告除訴請分割共有物之外,一併訴請他共有人應將佔用原告分得之土地交付,係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C)共有人之一為原告,以反對分割之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被告(非以其他共有人全體為被告),所提起之分割共有物之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要件 (D)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要件之訴,法院應以訴無理由駁回原告之訴公職◆民事訴訟法- 93 年 - 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法制 民事訴訟法 答案:C所謂訴之利益,指原告有起訴的必要性或利益。建立此概念的目的,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