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 甲對乙取得第二審勝訴確定之給付判決,並據以聲請強制執行。乙對於該確定判決提起合法的再審之訴後,試問下列何選項之敘述,最符合我國法之規範?
(A)乙提出再審之起訴證明後,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
(B)乙取得再審法院廢棄原確定判決之勝訴判決後,即使尚未確定,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
(C)若在該再審程序中,執行程序已終結,乙得聲明再審法院於判決乙勝訴而將原確定判決廢棄時,併命甲返還乙因執行所為之給付
(D)若在該再審程序中,執行程序已終結,乙必須俟再審勝訴確定後,始得另訴請求甲返還乙因執行所為之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3846
統計:A(23),B(24),C(193),D(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起訴、再審、再審事由

用户評論

【用戶】行雲流水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用戶】行雲流水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參強執第 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參強執第 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

【用戶】行雲流水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