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inMax Lin W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127 條(A)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 墊款。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第 514 條 (B) 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減少報酬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
【用戶】巴德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其實127條所列幾乎都是錢(除了第六項)稍微核對一下就找得出答案127條很常見,背一下不吃虧^^可以連126條一起更好(A)是承攬工作的報酬請求權(符合127條第五項規定)(B)是瑕疵修補請求權(C)電腦交付請求權(D)買賣價金請求權
【用戶】巴德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其實127條所列幾乎都是錢(除了第六項)稍微核對一下就找得出答案127條很常見,背一下不吃虧^^可以連126條一起更好(A)是承攬工作的報酬請求權(符合127條第五項規定)(B)是瑕疵修補請求權(C)電腦交付請求權(D)買賣價金請求權
【用戶】Joyce Liau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27 條第7 款:「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與第514 條第1 項:「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減少報酬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均因瑕疵發見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參照。另民法第127 條第8 款:「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係規範民法第367 條之請求權,而非民法第348 條第1 項的請求權,且該「商品」不包含「不動產」,最高法院78 年第9 次決議:「院長提議:對於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之商品,是否包括不動產在內?決議: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謂商人所供給之商品,係指動產而言,不包括不動產在內,此觀該條款規定將商人所供給之商品,與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之產物併列,不難明瞭。魯某為建築商人,製造房屋出售,其不動產代價之請求權,無上開條款所定消滅時效之適用。」參照。資料網路上回答
【用戶】WinMax Lin W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127 條(A)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 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看完整詳解
【用戶】巴德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其實127條所列幾乎都是錢(除了第六項)稍微核對一下就找得出答案127條很常見,背一下不吃虧^^可以連126條一起更好(A)是承攬工作的報酬請求權(符合127條第五項規定)(B)是瑕疵修補請求權(C)電腦交付請求權(D)買賣價金請求權
【用戶】Joyce Liau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27 條第7 款:「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與第514 條第1 項:「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減少報酬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均因瑕疵發見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參照。另民法第127 條第8 款:「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係規範民法第367 條之請求權,而非民法第348 條第1 項的請求權,且該「商品」不包含「不動產」,最高法院78 年第9 次決議:「院長提議:對於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之商品,是否包括不動產在內?決議: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謂商人所供給之商品,係指動產而言,不包括不動產在內,此觀該條款規定將商人所供給之商品,與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之產物併列,不難明瞭。魯某為建築商人,製造房屋出售,其不動產代價之請求權,無上開條款所定消滅時效之適用。」參照。資料網路上回答